关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2018年12月10日在泸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泸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马霞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就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办理情况,向常委会议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代表建议办理的总体情况
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对各方面的建议125件;闭会期间(截至2018年12月初),代表提出建议36件,共计161件。这些建议中,除10月底至11月初集中举行的主任接待人大代表日活动收到的19件(包括转交政府办理18件,人大自办件1件)建议正在办理中外,其余142件建议已按法定时限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属于政府工作内容交由市政府办理的126件,其办理情况市政府已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属于其他内容交由党群系统办理的16件。所有已办结建议无不满意件,非常满意9件(这在我市建议办理工作中尚属首次),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
二、代表建议办理的主要做法
2018年,市委、市政府及各承办部门、市人大相关专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紧扣“决胜全面小康、建成区域中心”,奋力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通过认真办理,积极采纳代表提出的建议,努力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地推动了一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重大民生事项的落地见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后,市人大常委会及时部署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召开代表建议办理交办会,要求办理单位对代表建议认真研究处理,在三个月内至迟不超过六个月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主动与市目督办沟通,协助做好市目督办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市级部门目标考核工作,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泸州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考核办法》(泸委办发电〔2018〕29号),强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落实率。
(二)加强综合协调,确保办理时效。人代工委对每件建议办理情况及时跟进,通过对提件代表的联系和《代表建议办理反馈意见表》的收集,掌握每件建议的办理动态。针对办理进度缓慢的少数建议,及时向市人大相关专委会和市目督办沟通,市人大专委会加强了对办理进度缓慢的承办单位进一步督导;针对少数承办单位办理人员与提件代表沟通不畅或遇困难的情况,人代工委积极对接承办单位和提件代表协调沟通,促成尽快办结,办理质量的提高,让代表满意。截至8月中旬,全部建议按时办结。
(三)运用履职平台,强化便捷实用。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直接通过“泸州市人大代表网上履职服务平台”提交建议,全面实现了“无纸化”处理建议,实现了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渠道和手段的信息化,助力人大代表履职进入“互联网+”的“快车道”。借助该平台不仅实现了提交建议,还实现了建议转交、交办、办理、督办、查询等各个环节一站式完成,操作简便,省时省力,便捷高效。
(四)加强重点督办,突出办理效果。进一步完善了常委会领导联系督办重点建议、市人大专委会归口督办制度,加大督办力度,进一步完善重点督办件办理情况测评制度。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关于解决泸州市民营中小型科技企业面临的突出困难的建议》等6件建议作为重点督办件,实行跟踪督办。市人大各专委会和常委会人代工委随时掌握办理动态,主办和协办单位与提件代表多次面商讨论、沟通,力求问题的解决和提件代表的满意。6件重点督办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代表满意率100%。
三、党群系统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党群系统办理建议16件,已全部办结,分别为:市委相关部门办理13件,市监察委办理1件,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2件,这些建议按要求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满意率达100%,其中有2件为重点督办件,办理成效明显,代表对办理结果非常满意,占重点督办件的33%,即市委组织部办理舒明代表提出的《关于村干部工资与工作相适应的建议》和市委政法委办理易定渊代表提出的《关于惩治非法恶意讨薪的建议》。
(一)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的8件(A类件),占非政府部门办理建议的50%。如:袁国祥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巩固力度的建议》,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高度重视,根据代表建议,先后召集相关部门开展3次研究,并积极与代表面商答复、形成共识,制定了进一步深化“十大工程”等具体的工作举措,提件代表表示满意。舒明代表提出的《关于村干部工资与工作相适应的建议》,市委组织部迅速办理,出台了《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村干部绩效考核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18〕5号),按照奖勤罚懒、不搞平均分配、与工作实绩挂钩的原则,从2018年1月1日起对村干部开展绩效考核,用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村(社区)干部待遇,激发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
(二)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有7件(B类件),占非政府部门办理建议的44%。如:郭贻全代表提出的《关于破解执行难保护银行债权的建议》,主办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积极与公安机关协同联动,构建了“公法联动、资源共享、纠纷同调”的工作机制,积极组织开展“百日执行大决战”“打击拒执违法犯罪”等专项活动,切实维护金融主体的合法权益。提件代表收到承办单位的办理答复后,表示满意。
(三)建议所提问题因当前的条件、政策、法律法规等限制,需进一步解释,等待今后政策、法律法规调整,选择适当时机加以解决或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的有1件(C类件),占非政府部门办理建议的6%。如:晏满玲代表提出的《关于落实地方志稿酬的建议》,市委党研室高度重视,表示将积极向财政等部门汇报,争取他们对修志工作的支持,依法修志,争取将稿酬列入预算,力争落实好地方志编纂者的报酬,经与提件代表沟通协商后,代表表示满意。
2018年,我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方的配合和支持之下,圆满完成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个别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时限无紧迫感,通过督促才提到日程,仓促办理;部分承办单位具体承办人员业务不熟悉,解释解答让代表不信服,与代表沟通缺乏经验,影响办理效果。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进一步创新举措和改进工作方法,调动代表履职行权积极性和承办单位办理建议主观能动性,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的质量和实效,为泸州加快建成区域中心、奋力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