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至16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唐文金率队莅泸开展《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鞠丽参加并主持汇报会。
执法检查组一行前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泸州)先进技术研究院、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泸州分中心、泸州国家高新区、西南医科大学核医学与分子影像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等地,详细了解科技创新开展情况。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泸州市人民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部分区县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汇报。
执法检查组指出,泸州市委、市政府坚持把科技创新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要求,全力实施科技创新“六大行动”,推动建成全省首批省级创新型城市,为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科技支撑。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依法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认真落实《条例》规定,建立健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体系,打通科技创新成果从样品到产品、从“书架”到“货架”的“最后一公里”。要依法提升创新平台建设质效,瞄准国家战略、省委部署以及地方经济发展重大需求,集中资源和力量加快推进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要依法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依法做好研发费用补助、税收减免、金融支持等工作,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要依法规范财政科技投入,向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和关键区域聚焦,带动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要依法推动县域科技创新,结合县域发展实际需求,进一步完善科技管理体系、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和技术专家服务体系,加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推广应用。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黄正富,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卿泳,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高贤伟及部分在泸省人大代表参加。省科技厅副厅长陈学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平,副市长杨长缨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