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5年1月1日在泸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鞠丽
各位代表:
我受泸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也是我市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砥砺前行的一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年召开常委会会议10次,出台地方性法规2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39个,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集中视察、专题调研49次。我市人大工作得到上级人大常委会和市委肯定,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泸州新篇章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化政治引领,把牢正确方向
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依法履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保障,切实把握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
(一)坚持不懈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把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作为重中之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是“第一议题”及时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和基本功,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准确把握“五个显著优势”“八个必须坚持”等核心要义,准确把握党的领导的历史逻辑、政治逻辑、法理逻辑,坚定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专题教育深入学。围绕“六大纪律”要求,注重党纪学习和法治教育相结合,办好专题读书班,开展廉政党课、警示教育、专题研讨、案例剖析等22次,分层分批全覆盖进行干部谈心谈话,推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严在平常。三是完善机制常态学。健全每日晨学、专家讲学、交流互学等机制,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通过开展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邀请专家授课,推送时政要闻、人大工作动态等,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二)坚定不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一是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坚持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落实事前请示、事中汇报、事后报告机制,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16件次。二是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加强对机关党组、机关党委、机关党支部的领导,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机关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切实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三是依法开展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组织开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8批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5人次。深化任后依法监督,持续推进“巡审监”贯通融合,对常委会任命人员全覆盖开展书面述职测评,对向常委会口头述职人员开展“双测评”,促进任命人员进一步增强依法履职意识。
(三)坚决有力贯彻落实党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大局谋划人大工作,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一是聚焦发展大局谋划人大工作。紧扣现代化泸州建设全局,召开人大工作务虚会,系统谋划年度工作,首次以“一要点三计划”1明确重点任务59项,确保人大各项工作始终向中心聚焦、向大局聚力。二是聚焦主责主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路径,制定《关于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方案》《关于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工作方案》,向社会公开征集监督议题建议意见45条,邀请基层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同志列席常委会会议65人次,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努力把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三是聚焦中心工作深入一线履职。按照市委安排,常委会班子成员认真履行河长、林长、链长等工作职责,认真落实推动产业建圈强链,“进企业、解难题、促发展”常态化服务企业等部署,帮助协调解决问题33个。
二、提升立法质量,强化法治保障
坚持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原则,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努力做到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一)着力提高立法质效。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立法工作格局,严把立项入口关、起草质量关、审议决定关。一是立法活动坚持依法规范。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的立法法和四川省立法条例,依法推进《泸州市地方立法条例》修正工作,完善立法规划计划编制、立法工作机制等内容,努力推动地方立法工作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二是法规制定力求务实管用。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出台全省首部规范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即《泸州市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助力网格化服务管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制定全省首部规范促进文旅融合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即《泸州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对文旅资源开发、行业监管等作出规定,助力文化强市、旅游强市建设。三是立法调研注重广泛深入。有序推进《泸州市红军长征四渡赤水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泸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泸州市乡村规划管理条例》等立法预调研,实地调研23次,收集建议意见323条,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形成《关于加强四渡赤水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的建议》,得到省委主要领导肯定。配合国省人大常委会对关税法等27部法律法规开展立法调研和意见征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88条、被采纳14条。
(二)筑牢立法民意基础。发挥“一点一库一基地”2立法平台作用,倾听民意、反映民情、汇聚民智,切实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操作性。一是畅通民意“直通车”。修订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建立健全广泛征集、采纳反馈、定期通报、表扬激励工作机制,建强用好2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204个立法信息采集点,报送建议意见91条、被采纳15条,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泸县人大常委会、江阳区大山坪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在全省交流。二是用好咨询“专家库”。健全分类管理、专业咨询等机制,充分发挥专家专业优势,邀请参加立法计划项目论证、法规草案起草修改等立法活动31人次,为立法工作提供专业支撑和智力支持。三是抓实立法“后评估”。推动形成“立法—实施—评估—修法”工作闭环,依托西南医科大学等立法评估协作基地,对《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开展“后评估”,发放调查问卷2580份,组织座谈讨论8次,形成评估报告,提出7个方面建议意见,为总结立法经验、推动法规完善、提高立法质量打下基础。
(三)推动法规有效实施。走实地方立法“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深化地方性法规列入普法、进入执法、融入司法、纳入监督。一是“列入普法”常抓不懈。注重普法宣传、执法培训常态化,召开地方性法规新闻发布会2次,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报道,宣传培训覆盖率进一步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培训实现全覆盖。联合市法院首次举行“泸法麒麟走进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融入司法典型案(事)例发布会,现场发布“非法猎杀彩鹮案”等8个典型案(事)例,节目传播量当日突破10万人次。二是“进入执法”走深走实。督促执法机关完善配套措施,全年适用地方性法规实施行政许可、处罚、强制措施等4.76万件,促进地方性法规更好从“纸面”跃入执法实践。三是“融入司法”见事见效。督促法检“两院”健全依法适用机制,适用地方性法规办理案件,省高院发布的全省地方性法规司法适用4个典型案例泸州入选2件,地方性法规融入司法成效明显。四是“纳入监督”联动协同。市县两级人大上下联动、同题共答,围绕推动《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泸州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开展监督23次,促进相关部门制定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等配套措施;监察机关适用地方性法规处理处分10人,促进法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服务中心大局,增强监督实效
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助力我市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促发展。
(一)围绕高质量发展强化监督
一是推动重大战略实施。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举办泸永江三地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席会第二次会议,联合视察交通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助力打造泸永江至重庆主城都市区一小时通勤圈,视察报告得到省人大常委会领导肯定;专题调研泸永江融合发展现代高效特色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做好共建“巴蜀鱼米之乡”集中视察“后半篇文章”,助推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形成更多有形有态有效的成果。围绕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视察调研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智改数转”、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等工作,实地走访企业,收集建议意见,相关调研报告被市委主要领导批转市政府研究。开展《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执法检查,实地检查抽查企事业单位15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意见,促进科技创新的“关键变量”更好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开展《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农作物种业发展工作,推动《促进泸州市现代种业发展若干政策》出台。围绕统筹城乡深度融合,听取审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情况报告,集中视察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情况,专题调研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宜居韧性智慧县城、川台乡村振兴合作试验园等建设情况,相关做法在中国人大网等媒体刊载;跟踪监督中心城区过江通道和城市更新工作,促进长江五桥等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开工建设,闭环式监督做法在全省交流。围绕提高开放平台能级,专题调研智慧口岸建设、快递业发展,提出加快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提早谋划快递发展新赛道等12个方面建议意见,助力我市建设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
二是推动经济稳健运行。作出《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进一步明确监督内容、规范监督程序,努力提升经济工作监督规范化水平。加强计划执行监督,召开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座谈会,听取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提出增强高质量发展推动力支撑力等建议意见12条,助推我市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强化预算审查监督,加强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审查批准市级决算、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专题调研预算编制管理等工作15次;创成全省首批预算联网监督示范点,实现省市县三级人大纵向贯通、13个市级部门横向联通,进一步提升预算审查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水平。强化审计工作监督,听取审议审计工作、审计整改情况报告,跟踪监督14个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对持续整改事项开展“回头看”,对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2023年度市级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按期完成整改。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探索构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设置指标131项;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探索以“小切口+穿透式”方式对市级教育体育系统13个直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监督,促进国有资产规范管理和保值增值。开展重大项目建设监督,集中视察四川中国白酒博物馆项目建设,专题调研重大项目招引、落地建设等情况;首次对年度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进行全覆盖对口监督,提出6个方面建议意见,助推项目加快建设、提质增效。
三是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按照调研发现问题、审议分析问题、询问提出问题、跟踪解决问题的“全链条”闭环工作机制,综合运用“专题调研+专项审议+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立足企业视角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组合式”依法监督。坚持问题导向,走访市场主体110家,发放调查问卷717份,收集建议意见323条,转交政府办理企业诉求192条;聚焦民营企业关注的8个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努力问出责任、答出担当,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坚持法治导向,听取审议法检“两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护航白酒产业工作情况报告,扎实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清理工作,专题调研产法协同示范区建设,着力以法治力量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坚持目标导向,持续跟进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提出问题整改和建议意见办理情况,推动解决企业迎峰度夏供电保障不足、工业垃圾回收处理难等困难问题,相关企业满意率100%。
(二)围绕高品质生活强化监督
一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连续三年听取审议环境质量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专题调研四川省赤水河流域水源涵养和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等情况,提出建议意见45条。跟进监督国省人大常委会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提出问题整改工作,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办法”3执法检查,提出抓好减排降污、提升精准管控水平等建议意见11条。“穿透式”审查监督重大生态环境污染治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调查项目15个,助推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部署落实见效。
二是加强民生事业监督。推动幼有所托,作出《关于进一步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专题调研普惠托育可持续发展情况,发放问卷2万余份、收集建议意见198条,推动形成的“1573”4普惠托育工作模式得到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推广、被省人大教科文卫委评为“十大”优秀工作案例。紧盯病有所医,听取审议核医学高地建设情况报告,开展实地调研,收集建议意见40条,促进泸州核医学、核医疗双中心建设;专题调研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实地走访省市县乡村医疗机构,提出建议意见14条,促进医疗、医保、医药高效协同,助力打造区域医药健康中心。着眼学有所教,调研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针对教育资源配置、教育质量提升等提出建议意见9条,助推我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是加强社会事业监督。高度关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听取审议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专题调研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基层应急能力建设补短板三年行动推进情况,提出加强基层应急管理指挥平台建设等建议意见9条,促进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提升。专题调研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提出加强“人影”工作安全管理等建议意见10条,促进筑牢气象防灾减灾防线。助力人才强市建设,视察调研中国西部工匠城建设、人才发展和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加快推进产教融合、强化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相对接等建议意见,助力我市增强人才吸引力、承载力。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专题调研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提出建议意见8条,促进我市优化妇女发展环境,助力我市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围绕高效能治理强化监督
一是弘扬法治精神。加强宪法法律宣传,听取审议“八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建议意见12条,推动宪法广场、法治文化广场等法治阵地建设,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会同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等开展“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地方性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44人次。着力维护法制统一,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实行常委会法工委和人大专委会“双审查”,按照“合宪性、政治性、合法性、适当性”审查标准,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69件。入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规范性文件审查案例选编2件(全省9件入选)。推进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市县乡三级人大和“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四川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二是促进公正司法。助推司法为民,听取审议法检“两院”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民事支持起诉等重点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建议意见20条,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助推“两法衔接”,专题调研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情况,提出拓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合作领域等建议意见6条,进一步推动相关部门加强协作、提升办案质效。助推公益诉讼,探索开展“人大+检察”协作监督模式,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和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推动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乱象整治试点,推动我市形成代表提出建议、检察院开展监督、职能部门整改落实、代表评议整改成效的公益保护工作合力。
三是推动社会治理。围绕增强群众安全感,听取审议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情况报告,持续加强惩治毒品犯罪、反电信网络诈骗、未成年人保护监督,推动相关部门有针对性防、各司其职控、保持高压打、形成合力管,促进发案数持续下降。助力民族宗教工作,听取审议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工作推进情况报告,专题调研《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提出强化依法管理、加强文化浸润等建议意见6条,促进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主任督办日”“法官+检察官+律师”接访活动,全年办理一批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四、坚持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作用
认真落实“两个联系”要求,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引导代表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当好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
(一)拓展深化“两个联系”。一是密切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代表,健全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机制,组织在泸国、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邀请29名省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6次,邀请代表参加人大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活动,不断扩大代表对人大工作的参与。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健全联系代表制度机制,推荐代表担任国家机关特约监察员、监督员,参加听证会、法院庭审、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二是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专题研究代表联系群众工作,26名市领导以代表身份带头听取基层代表和人民群众建议意见,全市近万名五级人大代表深入基层一线走访群众,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人大代表就在身边。三是积极探索“四官一员”5进家入站工作,密切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同代表和群众的联系,建立“就近原则确定人员、按需定责明确任务、专常结合开展活动、闭环管理强化质效”等机制,合江县“四官一员”帮助化解农户土地流转纠纷等典型案例被《中国人大年鉴》收录,相关做法在中国人大网、人民日报客户端刊载。
(二)增强代表履职实效。一是加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一盘棋”推进全市“家站点”建设,新建代表“家站点”85个,推动代表“家站点”建在优势产业上、建在行业领域中,其中,建成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代表之家、教育专业代表联络站、异地代表联络点等特色“家站点”24个,推动代表履职平台向产业园区覆盖、向行业领域拓展,努力做到人民群众在哪里、家站工作就延伸到哪里。二是丰富代表履职活动。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实践活动,常态化组织代表为民办事服务,推动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解决。全面开展“115——代表在找我”6活动,创新落实一清单、一提示、一报告、一督导“四个一”工作举措,全市各级代表参加活动5万余人次,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三是提升代表建议工作质量。坚持“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健全代表建议预审等机制,开展代表建议部门“会商办”、重点督办建议“回头看”,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294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针对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代表建议,探索承办单位建立台账、持续跟踪、销号管理,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B类代表建议已办成14件,推动建议办理从“办结率”向“办成率”转变。编发《代表声音》250期,全部列入部门办理,努力推动代表的“金点子”转化为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的“金钥匙”。四是扎实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指导区县、乡镇全覆盖开展票决制工作,支持纳溪区东升街道等17个街道探索建立议政代表会制度、开展街道民生实事项目票选工作,不断拓展票决制实践领域。全市区县、乡镇(街道)全年共票决(票选)民生实事项目459个,龙马潭区安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建、古蔺县白泥镇绕场公路建设等5个项目入选“四川省100个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
(三)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一是注重履职培训。围绕初任代表、连任代表履职所需,坚持红色教育、法治教育、履职培训相融合,建强用好泸州市人大培训基地,全年组织市人大代表参训70人次,促进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水平双提升。二是注重规范管理。完善“一人一档、一事一记”管理机制,生成市人大代表个人年度履职报告409份。开展“向人民报告——直选代表述职月”活动,全市3059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回原选区述职。在泸县试点开展间接选举代表述职活动,37名市人大代表回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切实增强代表依法履职、为民履职意识。三是注重正向激励。持续开展“三个十”评选工作,表扬10件优秀代表建议、10个优秀代表“家站点”、10个“人大代表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优秀案例”,营造代表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激励代表更好发挥主体作用。
五、突出夯基固本,加强自身建设
锚定“四个机关”7定位要求,切实加强人大机关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不断提高新时代新征程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强基础激活力。一是坚持建章立制。统筹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制度机制“立改废”工作,形成《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制度汇编》,进一步提升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强化数字人大建设。按照“一朵云、一张网、一道墙、一键通”架构,有序推进“一中心五平台”8建设,努力做到上下贯通、左右联通、集成统一、安全适用,着力以数字赋能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讲好人大故事。完善市人大历史陈列室展陈,以丰富的史料、鲜活的事例,集中展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市的发展历程和生动实践。加强人大工作图片库、视频库、新闻宣传资料库“三库”建设,形成“一网一号一刊”宣传矩阵,全年在国省级媒体刊发稿件401篇、市级媒体刊发787篇,评选泸州人大好新闻30篇,获评四川人大好新闻奖2篇。
(二)强作风提能力。一是大兴学习之风,健全党组会议前、审议法规案前、执法检查前集中学法机制,市、区县人大常委会联合举办法治大讲堂6期,编印《每周要情》36期、《人大工作参阅》44期。二是发扬务实精神,认真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把为基层减负贯穿到立法、监督等工作全过程,持之以恒改文风、严会风、转作风,推动各项工作形成闭环、末端见效。三是加强调查研究,继续坚持不调研不审议、不调研不决定、不调研不建议,把调查研究与落实“四下基层”要求紧密结合,开展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汇编》,评选全市人大系统优秀调研报告20篇,在省人大“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主题征文活动中获优秀以上等次8篇;叙永县人大常委会被列入省人大首批调查研究联系点。
(三)强联动聚合力。一是坚持上下联动。自觉接受国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指导,积极配合开展社会保险法等执法检查、专题调研29项。加强基层人大工作指导,召开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座谈会6次,市县乡三级人大协同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工作,全市人大工作呈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良好局面。二是密切横向联系。坚持和完善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监督计划共商、工作共推、信息共享、整改共促等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对口单位联系座谈会,协同推进工作落实。三是加强交流合作。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区域协调发展和川南渝西融合发展等战略部署,推动泸宜两地国省人大代表联合提出加快建设国家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加快建设渝叙筠高速公路等重点建议,联合遵义、昭通等地人大开展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决定+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视察调研,支持泸县、合江县与渝西毗邻地区共建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履职平台。我们在交流中凝聚了共识、在合作中促进了发展。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总揽全局、坚强领导的结果,离不开市政府、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工作者和基层人大的扎实工作,离不开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全体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参与人大工作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是:地方立法工作“后半篇文章”还需进一步做实;监督成果的转化运用制度机制还需健全;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还需提升;自身建设还需加强。对此,常委会将采取务实有力的措施,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2025年主要任务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四个充分发挥”9重要要求,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围绕中心大局,依法履职行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稳中求进推动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泸州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持之以恒加强政治建设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艰辛探索长期奋斗的成果,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起来的全新政治制度,是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我们将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政治属性,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强化思想自觉。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政治自觉。坚持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强化行动自觉。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大局谋划推进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地方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路径,完善人大议事规则和论证、评估、评议、听证等制度,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努力使人大各项工作建立在更加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
二、稳步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地方立法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紧紧抓住提升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因需、应时、统筹、有序开展立法工作。制定落实立法计划,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关于修改〈泸州市地方立法条例〉的决定》,深入开展《泸州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起草审议工作和《泸州市红军长征四渡赤水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立法调研。着力提升立法质量,积极探索推进“小快灵”立法,坚持“需要几条,制定几条”“管用几条,制定几条”,力求“小切口”实现“大纵深”。建好用好“一点一库一基地”;加强分类指导,强化能力提升,注重一体多能,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根在基层、核心在于听取基层意见建议的优势,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实质化运行。深化地方性法规“四入”工作,完善工作台账,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地方性法规实施监督,推动立法、普法、执法、司法良性互动,促进地方性法规有效贯彻实施。
三、扎实有力推进监督工作
人大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认真落实新修改的监督法,健全人大监督制度,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紧扣“项目攻坚”工作主题,围绕重大战略实施,聚焦国家战略腹地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和区域医药健康中心建设等开展监督。围绕提升产业竞争力,聚焦产业建圈强链、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科技成果转化运用、“数实”融合等开展监督。围绕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聚焦开放型经济建设、大力提振消费、民营经济发展、营商环境改善等开展监督。围绕促进城乡融合,聚焦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等开展监督。围绕增进民生福祉,聚焦教育文化卫生发展、“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就业创业、生态环境保护等开展监督。围绕提升治理效能,聚焦平安泸州建设、打击整治涉众型经济犯罪、检察公益诉讼、未成年人保护、城市管理智能化精细化建设等开展监督,适时听取监委有关工作情况报告,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同时,对“十五五”规划编制、计划、预算、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审计等开展依法监督;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综合运用依申请审查、主动审查、专项审查、移送审查、联合审查等方式开展备案审查,坚决维护法制统一。
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肩负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我们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切实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联系”要求。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代表工作。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实践活动,深化“115——代表在找我”活动,推动国家机关密切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持续加强履职平台建设。建好用好代表“家站点”、代表网上履职服务保障平台,继续探索建设特色“家站点”,坚持阵地专人专管、力量专兼结合,推动代表更好发挥作用。继续探索街道议政会制度、园区人大工作,深入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促进代表依法履职。扎实做好代表建议“提、交、督、办、评”工作,继续办好《代表声音》。完善“三个十”评选表扬机制,加强代表履职事迹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继续开展“向人民报告——直选代表述职月”活动,继续推进间选代表回原选举单位述职活动,促进代表本职工作和履职工作更好结合,不断提高工作质效。
五、切实加强改进自身建设
“四个机关”是人大自身建设的目标任务,也是人大依法履职的重要遵循。我们将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加强人大机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强化凝心铸魂,深化“四比四强四建”10活动,持续办好法治大讲堂,着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激励创先争优,健全完善人大工作运行管理机制,深化“数字人大”建设,深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市的生动实践。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认真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把为基层减负贯穿到人大工作全过程。积极配合国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加强对基层人大的指导,不断提升全市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各位代表!一元复始新序开,万象更新再出发。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守正创新,依法履职、善作善为,在新的一年里,不断开创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泸州新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名词解释
1.一要点三计划:“一要点”即《泸州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三计划”即《泸州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泸州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计划》《泸州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代表工作计划》。
2.一点一库一基地:“一点”即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库”即立法咨询专家库,“一基地”即立法协作评估基地。
3.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办法”:“一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一办法”即《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
4.“1573”普惠托育工作模式:“1”套标准即普惠认定标准,“5”种模式即社区普惠模式、园区普惠模式、企业普惠模式、事业普惠模式、幼儿园普惠模式,“7”项政策即建设补助、运营补助、培训补助、水电气优惠、租金减免、用地保障、税费优惠,“3”大平台即人才培养平台、照护服务平台、综合监管平台。
5.四官一员:“四官”即监察官、法官、检察官、警官,“一员”即司法助理员。
6.115——代表在找我:“115”即把每月第一周星期五确定为“代表联系接待群众日”。
7.四个机关: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8.一中心五平台:“一中心”即数据中心,“五平台”即立法工作平台、机关办公平台、人大监督平台、代表履职平台、网上信访平台。
9.四个充分发挥:充分发挥人大保证全面有效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
10.四比四强四建:比学习、强党性,建设确保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机关;比作风、强法治,建设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机关;比干劲、强担当,建设聚焦主责担当主业的工作机关;比实绩、强宗旨,建设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