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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泸州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8 作者: 来源:泸州日报 浏览量:2257

关于泸州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12月31日在泸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泸州市财政局局长 周昌海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泸州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提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严格执行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全市各级积极应对严峻形势和多重困难挑战,奋力推进经济运行持续向好,依法依规全力组织财政收入。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下同)完成220.6亿元,为预算的100%,自然增长3.9%,考虑退税等因素同口径增长6.1%。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5亿元,自然增长4%,同口径增长6.3%。

财政支出保持必要强度。面对日益突出的收支矛盾,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支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强资金、资产、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全力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2亿元,增长4.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8.5亿元,增长5.4%。

财政收支实现总体平衡。全市积极组织收入220.6亿元,争取上级转移支付、使用上年结转资金和争取一般债券等354.5亿元,共筹集资金575.1亿元安排使用。其中,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2亿元,上解省财政11.1亿元,偿还一般债务31.6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7亿元,剩余30.7亿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市级积极组织收入85亿元,争取上级转移支付、使用上年结转资金和争取一般债券等152.4亿元,共筹集资金237.4亿元安排使用。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8.5亿元,补助各区、上解省财政等73.3亿元,偿还一般债务11.2亿元,剩余4.4亿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79.7亿元,加上争取上级转移支付、使用上年结转资金、争取专项债券等246.3亿元,共筹集资金426亿元安排使用。其中,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302.8亿元(土地出让收入安排支出144亿元),调出资金10.4亿元,偿还专项债务98.4亿元,剩余14.4亿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75.2亿元,加上争取上级转移支付、使用上年结转资金、争取专项债券等134.5亿元,共筹集资金209.7亿元安排使用。其中,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16亿元,补助各区9.1亿元,转贷各区专项债券41.2亿元,偿还专项债务43.2亿元,剩余0.2亿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4亿元,加上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和使用上年结转资金0.1亿元,共筹集资金3.5亿元安排使用。其中,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亿元,调出资金1亿元,剩余0.1亿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亿元,加上争取上级转移支付0.1亿元,共筹集资金2.6亿元安排使用。其中,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亿元,补助各区0.1亿元,调出资金0.5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和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3.6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市级统收统支,其余险种均为中省统收统支。相应市级社保基金收入即全市社保基金收入),加上使用上年结转资金和转移收入35.2亿元,共筹集资金58.8亿元安排使用。其中:全市和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5亿元,结转下年43.8亿元。

综上,全市“四本预算”收入427.3亿元,加上争取上级转移支付、使用上年结转资金、争取债券资金等636.1亿元,共筹集资金1063.4亿元,首次突破千亿大关。其中,全市“四本预算”支出812.2亿元,结转下年、偿还债务、上解省财政等251.2亿元。市级“四本预算”收入186.3亿元,加上争取上级转移支付、使用上年结转资金、争取债券资金等322.2亿元,共筹集资金508.5亿元。其中,市级“四本预算”支出281.5亿元,结转下年、偿还债务、上解省财政等227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994.2亿元。2024年省转贷新增债券117.6亿元、结存限额再融资债券7亿元和隐性债务置换专项债券53.2亿元,安排预算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金0.7亿元,债务余额1171.3亿元,较2023年年末增加177.1亿元,控制在省政府批准的1179.8亿元限额内。

分类型看:全市一般债务限额310.3亿元,余额305.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869.5亿元,余额866亿元。分级次看:市级债务限额384.5亿元,余额383.2亿元;区县级债务限额795.3亿元,余额788.1亿元。

2024年,全市新增政府债券主要用于重大铁路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民生事业等领域,有力支持渝昆高铁四川段、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山东省立医院泸州医院)、自贡至泸州港公路等重大项目建设。

以上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泸州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表》等。2024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查批准。

二、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和重点支出政策等情况

2024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多次就预算编制执行和财政管理改革作出决议、提出意见。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不断完善制度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深化管理改革,全力提升财政治理效能,有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在财政政策上,更加注重加力提效。开展“进企业、解难题、促发展”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20亿元,有效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带动社会资本促投资、稳增长。贯彻落实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措施,助力经济持续复苏、持续向好。发放消费券1.5亿元,兑现消费品以旧换新财政补贴1亿元,带动消费15亿元。深化财政金融互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预计全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8800亿元,增速11%,存贷比90%。发放应急转贷资金1.5亿元,解决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在资源配置上,更加注重优化结构。优化调整资金投向,减少分散安排和事前奖补,由分散转向集中、前端转向后端、直接转向间接。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和金融手段,通过投资基金、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重大项目筹资和重点产业发展。

争取到位中省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超291亿元,支持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项目建设。加强统筹整合,增强财政调控能力,集中财力办大事要事。

在保障机制上,更加注重精准有效。制定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十五条措施,严格控制“三公”、会议、培训等经费,节约资金“保民生、防风险、促发展”。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强重点项目保障。全面梳理各项民生政策,优化内容或调整分担比例,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民生政策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对转移支付资金逐项清理,专题培训研究,全力以赴争政策、争项目、争资金、争支持。

在管理改革上,更加注重系统规范。出台公路建设及维修养护市与区县支出责任划分方案,合理划分市与区县事权与支出责任。优化调整园区财政管理体制,支持园区高质量发展。开展精细管理,向管理要效益,全年节约财政资金11亿元以上。其中,对征地拆迁项目、城建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全面清查,清理闲置沉淀资金超1亿元;对代管资金、单位账户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开展预算执行中期评估,收回资金8.7亿元;对102项民生政策和涉企政策进行全面摸底清理,优化政策内容,节约资金1亿元。制定市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修订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复审、协作机构选取监管等规章制度,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机制。加强决算分析运用,提升管理质效。开展全流程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省政府2023年市州政府预算绩效评价中荣获全省第一名。

在风险防控上,更加注重兜牢底线。严格“三保”支出预算编制、执行、库款保障等各环节管理,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创新化债“631”机制,确保政府债务按时偿还、隐性债务有序化解、平台债务更加规范、其他债务有效管控。置换市级平台公司高息“非标”等债务,降低融资利率,节约利息支出。抢抓国家一揽子化债政策机遇,争取到位存量政府投资项目新增专项债券25.7亿元、隐性债务置换专项债券53.2亿元、结存限额再融资债券7亿元,超额完成隐性债务年度化解计划。扎实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检查,聚焦“校园餐”、高标准农田、殡葬行业、农村集体“三资”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完善人大监督、财会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调机制,提升监督合力。完善“处非”五级联动机制,妥善处置涉稳风险。对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交易场所等地方金融组织开展行业评级、分类监管,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通过上述努力,2024年全市财政支撑更加有力、绩效更加凸显、运行更加稳健。重点保障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支持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统筹上级转移支付、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渝昆高铁四川段建成通车、长江五桥开展主桥柱浇筑、四川中国白酒博物馆和龙透关大桥开工建设。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扩大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2024年新增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项目8个、金额超8.5亿元,撬动民间投资80亿元。安排资金24.4亿元,完善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8亿元,保障市政设施、污水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等城市运营维护。安排资金10亿元,有序实施35个城市更新项目、263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做好城镇燃气管道和供排水管道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海绵城市建设连续3年获中央绩效评价A档。支持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建设,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二是推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市级统筹安排产业资金5亿元,实施工业兴市制造强市,提升现代服务业质效,稳步发展现代农业。设立50亿元规模的产业发展引导母基金,支持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优势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出台促进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设立现代中药产业子基金,推动医药健康产业突破发展。实施制造业“智改数转”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智改数转”项目超300个,完成200家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诊断,解决企业融资需求5亿元。建立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出台助力企业降本增效30条措施、支持企业升规提质10条措施,全力支持企业发展。

三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安排资金80亿元,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累计安排9亿元,开展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守好粮食安全底线。深入实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17个行政村如期完成“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建成宜居宜业和美乡村60个,纳溪区入选国家“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区。安排资金1.5亿元,支持现代农业园区提档升级,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安排资金2.7亿元,进行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及国省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建设。加大对“三农”领域金融支持,支持泸县打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标杆。

四是全力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安排资金2.3亿元,统筹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定《泸州市深化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方案》,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赤水河流域(四川段)小水电清理整改任务全面完成。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争取环保专项资金4.2亿元,发行专项债券5.8亿元,获得金融机构授信额度113.2亿元,支持流域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矿井复合污染整治等项目建设。支持绿色转型加快实施,全面推进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支持叙永震东电化学储能电站纳入四川省首批新型储能示范。

五是支持教育文旅科技事业发展。安排资金90.5亿元,着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全面落实“三免一补”政策,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推动基础教育全面提质。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支持高职院校提档升级。促进文旅融合发展,古蔺县创成天府旅游名县,合江县入选天府旅游特色县。深入挖掘文化资源,泸县成功申报历史文化遗产综合保护利用试点县,江阳区长江文化连片区域成功申报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试点区域。全力支持城市品牌形象建设与传播工作。安排资金1.4亿元,支持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推动科技成果快速突破和转化利用。

六是完善医疗和社会保障体系。安排资金78亿元,高水平打造区域医药健康中心,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核医学、核医疗“双中心”揭牌运营,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肿瘤中心加快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川南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一期)等项目主体完工。构建养老托育服务体系,解决老百姓关心的“一老一小”问题,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入选中央财政支持示范项目。全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8亿元,全力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安排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1.3亿元,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2024年,全市财政总体运行平稳,是各级人大监督指导、政协支持关心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全市人民攻坚克难、拼搏奋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意识到,财政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资金、资产、资源统筹力度还不够,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机制还不完善;税源结构较为单一,新兴财源支撑不足,收入增长乏力且质量还不高;收支矛盾日益凸显,支出结构还需持续优化;预算绩效管理还需深化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2025年预算草案

2025年,随着国家一揽子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效果逐渐显现,宏观政策更加积极有为,全市经济运行整体有望持续向好,但经济企稳回升的基础仍需巩固。财政收入存量基础和增量支撑还不稳固,实现稳定增长压力较大。重点领域保障需求持续增加,财政收支“紧平衡”特征进一步凸显,习惯过紧日子、集中财力办大事将进一步成为常态,需要更大力度优化财政资源配置,调整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2025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市委九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5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增收节支、提质增效。强化收入组织,开源增收、应收尽收。习惯过紧日子,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二是有保有压、突出重点。更大力度调存量、优结构、保重点,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要事,增强财政统筹调控能力。三是精细管理、巩固提升。坚持零基预算,打破支出固化僵局,深化精细管理,巩固管理质效。四是防范风险、兜牢底线。不断健全“三保”管理体系,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二)2025年财政政策

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关于2025年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2025年财政政策主要包括:

一是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财政支出强度,加强重点领域保障。抢抓国家增加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持续支持“两重”项目和“两新”政策实施以及适度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机遇,全力以赴向上争取支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扩大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持续规范财政补助、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等,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二是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贯彻落实消费专项行动,推动低收入群体增收减负,提升消费能力、意愿和层级。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扩大服务消费、促进文化旅游业发展。加强财政与金融的配合,以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

三是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风险底线。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加力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合理控制新增房地产用地供应,盘活存量用地和商办用房,推进处置存量商品房工作。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合力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四是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落实好产业、就业等帮扶政策,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发展社区支持的居家养老,扩大普惠养老服务,加强公共安全系统施治。

五是其他相关政策。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大区域战略实施力度,增强区域发展活力,积极培育新的增长极。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紧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

(三)2025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根据中央、省、市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重点任务,合理编制2025年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227.2亿元,增长3%左右;加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上年未使用的结转资金和举借一般债务等234.1亿元,预计筹集资金461.3亿元安排使用。拟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5亿元,上解省财政12.1亿元,偿还一般债务34.2亿元。

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87.5亿元,增长3%左右;加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上年未使用的结转资金和举借一般债务等103.5亿元,预计筹集资金191亿元安排使用。拟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6.5亿元,补助各区、转贷各区和上解省财政等37.9亿元,偿还一般债务16.6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为171亿元,加上上年未使用的结转资金和举借专项债务等83.7亿元,预计筹集资金254.7亿元安排使用。拟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164.6亿元,偿还专项债务74.1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6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为83.5亿元,加上上年未使用的结转资金和举借专项债务等45.9亿元,预计筹集资金129.4亿元安排使用。拟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81.4亿元,转贷各区专项债券14.1亿元,偿还专项债务33.9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4.3亿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上年未使用的结转资金0.2亿元,预计筹集资金4.5亿元安排使用。拟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2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3亿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2.6亿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0.1亿元,预计筹集资金2.7亿元安排使用。拟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6亿元,补助下级0.1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和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为25.4亿元,加上使用上年结余资金等43.8亿元,预计筹集资金69.2亿元安排使用。拟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6.8亿元,累计结余52.4亿元。

综上,全市“四本预算”收入427.9亿元,加上争取上级转移支付、使用上年结转资金、争取债券资金等361.8亿元,共筹集资金789.7亿元。其中,全市“四本预算”实现支出599.6亿元,偿还债务、上解省财政等190.1亿元。市级“四本预算”收入199亿元,加上争取上级转移支付、使用上年结转资金、争取债券资金等193.3亿元,共筹集资金392.3亿元。其中,市级“四本预算”实现支出236.7亿元,偿还债务、上解省财政等155.6亿元。

5.地方政府债务

(1)新增举借债务。一是用于项目建设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额度因上级暂未确定和正式下达,按照要求未纳入2025年年初预算编制,待收到正式限额后将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调整方案。二是按照中央一次性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政策,2025年全市增加置换隐性债务专项债务限额53.2亿元(市级20.5亿元、区县32.7亿元),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2)债务偿还。2025年全市到期政府债务51.8亿元,预计争取再融资债券偿还48.8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32.6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16.2亿元),通过预算安排等方式筹集偿还3亿元(偿还一般债务1.6亿元、偿还专项债务1.4亿元),确保到期政府债务按时足额偿还。其中,市级到期政府债务28.9亿元,预计争取再融资债券偿还27.7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16.6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11.1亿元),通过预算安排等方式偿还1.2亿元。2025年到期抗疫特别国债3.3亿元(其中,市本级1.1亿元、区县2.2亿元),全部通过预算安排偿还。

6.2025年市级支出安排

(1)安排保运转支出34亿元。主要用于按政策兑现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离退休人员待遇和保障单位基本运转等。

(2)安排债务化解及PPP项目付费支出34.3亿元。主要是按照中省防范化解债务要求,统筹资金用于债务化解和PPP项目付费支出,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3)安排民生事业支出62.7亿元。

一是安排教育文旅支出3.9亿元。主要用于扩大教育资源供给,新增学位和寄宿制床位。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公立学校改建扩建和正常运转,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加强职业院校建设。实施校市合作,推动在泸高校高质量发展。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特色文化IP建设,开展文化保护传承,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健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二是安排医疗健康支出24.1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山东省立医院泸州医院)整体完工,川南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一期)竣工验收,优化公共健康服务供给,持续开展免费健康体检、“两癌”筛查等惠民工程。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医疗机构核心竞争力。

三是安排社会保障支出27.1亿元。主要用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服务指导。优化“一老一小”服务供给,推行“长乐泸州”养老模式。加大困难群体帮扶力度,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

四是安排生态文明支出0.6亿元。主要用于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进行“山水林田湖草”全要素综合整治,科学推进国土绿化,持续推进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加快绿色转型步伐,稳妥推进产能过剩行业淘汰退出,有序推进白酒、化工等特色优势产业绿色转型,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五是安排社会治理支出3.5亿元。主要用于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开展“八五”普法,深化网络安全综合治理。支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禁毒、反电诈等工作,重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

六是安排安全应急支出3.5亿元。主要用于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统筹做好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灾防治、防震减灾等工作,持续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安排高质量发展支出104亿元。

一是安排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支出88.9亿元。主要用于支持长江五桥、龙透关大桥等重点城市骨干路网建设,推动加快龙翔西路(二期)、医教园区市政道路等项目建设,进行城市运转维护、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等。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旧城改造,实施城市增色添彩精修细补工程。做好征地拆迁、土地储备等工作。

二是安排交通建设支出1.8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建成隆黄铁路隆叙段扩能改造工程,加快实施双加物流中心建设,开展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支持道路运输能力提升,强化交通枢纽功能。

三是安排打造现代产业集群支出4.3亿元。主要用于聚力抓好工业建圈强链,加快形成白酒(食品)、能源化工(轻纺)、医药健康为龙头的现代产业体系。积极培育“蜀里安逸·惠享泸州”消费新场景,优化汽车、家电等消费促进政策,高质量办好酒博会、中外地标产品博览会等品牌展会,推动服务业提质发展。

四是安排乡村振兴支出4亿元。主要用于深入推进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泸州示范区建设,推动粮食稳面增产,加快生猪产业现代化。持续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壮大“1+9+N”农业品牌体系,推动农旅融合发展。

五是安排对外开放支出4.6亿元。主要用于提升云龙机场航空枢纽能级,优化运行中欧(中亚)班列,稳定运行泸州至钦州、广州等西部陆海新通道江铁海联运班列。积极发展公转铁、公转水、铁水联运、水水中转等运输,争创物流枢纽承载城市。

六是安排改革创新支出0.4亿元。主要用于支持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三强计划”“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加快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支持深化“放管服”改革,常态化开展“进企业、解难题、促发展”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5)安排预备费3亿元。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需要特别报告的是,市级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911.6万元,下降0.5%。以上市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除涉密单位外,市级部门的2025年部门预算草案已全部报送大会,请予审查。全市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是根据2024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收支政策代编的预算,待各级预算编制完成并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将汇总报市人大常委会。

四、2025年财政工作

2025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按照“增收节支、提质增效,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精细管理、巩固提升,防范风险、兜牢底线”的原则,开拓进取、奋力拼搏,努力做好财政管理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以财政高质量发展助力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建设。

(一)强化收支执行管理。围绕“开源增收”,突出优势产业,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努力培植新兴财源。优化税源结构,提高税收占比,提升收入质量。依法合规组织非税收入,清理盘活现有存量资产资源,合理有序进行处置。落实房地产激励政策,提振市场信心,合理有序组织国土基金收入。持续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强化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把每一分财政资金都用在最急需、紧要处。全力以赴争政策、争项目、争资金、争支持,为拼经济、搞建设提供更多财力保障。

(二)做好重点领域保障。整合财政专项资金,转变支持方式,支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积极策划生成一批符合专项债券和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方向的项目,加强“十五五”项目储备,全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落实和完善支持消费财税金融政策,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激发消费潜力。健全产业投资基金体系,构建“政府引导基金+国资(国企)产业基金+市场化基金”的雁阵格局。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积极筹建重点领域产业子基金,规范运作投资基金,更好服务发展大局。研究出台财金互动政策措施,引导金融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

(三)用心用情改善民生。加快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高城市对外开放能级,优化城市品质品味。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健全投入保障机制,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落实好教育、养老、医疗、就业等方面政策,分层分类做好社会救助,健全“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支持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促进绿色转型发展。支持平安泸州建设,提升防灾减灾和应急抢险救援能力。

(四)深入推进管理改革。健全市与区县分税制财政体制,构建“大财政”收入管理格局,统一市与区县税收收入分享比例;健全“集中财力办大事”支出保障机制,完善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优化调整园区财政管理体制,激发园区高质量发展活力。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僵局。巩固拓展精细化管理成果,强化全流程、全方位绩效评价,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切实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持续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监督。

(五)从严从紧防控风险。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机制,全面统筹资金、资产、资源,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引导金融机构有序置换“非标”等高息债务,优化平台债务结构,推动平台债务化解,支持融资平台压减数量和市场化转型。坚持“三保”全过程管理,完善财政运行监测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做好企业账款拖欠化解,切实维护政府信用。围绕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强化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服务。落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制度,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妥善处置金融领域涉稳风险。

(六)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依法理财、依法行政,认真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贯彻各级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力配合做好预决算审查、预算联网监督和“穿透式”预算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积极主动向市人大报告预算管理、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事项和重大财税政策。认真听取办理代表建议意见,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关切,更好服务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各位代表,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指导,认真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建议,按照本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和审议意见,坚定信心、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泸州新篇章提供坚实财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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