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网 | 四川人大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5-02-10 作者: 来源:泸州日报 浏览量:5531

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2月31日在泸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孝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持续巩固深化泸州检察“1234”工作思路,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积极服务保障全市上下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办理各类案件9894件,同比下降3.28%。其中,刑事检察6313件,民事检察553件,行政检察668件,公益诉讼检察342件,检察技术、控告申诉检察等其他类案件2018件。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和捍卫党的全面领导。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有机结合、协同推进。坚持党建引领业务建设,3个党建业务融合发展事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优秀事例,相关工作做法在全国检察机关党建理论研讨会上作经验交流。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继续推行重大事项风控监测数字化模型,以数字思维赋能内部监督。

紧扣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履职尽责。跟进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联合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共同打造区域法治一体化高水平样板,与重庆江津、永川等地联合开展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做法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白皮书》。深化泸宜检察协作,主动起草的《关于强化跨区域检察协作服务保障宜宾泸州组团建设川南省域经济副中心的意见》,在全省检察机关印发。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起诉职务犯罪嫌疑人34人,其中原厅级干部1人。纳溪区检察院办理的王某受贿、洗钱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自洗钱典型案例,全市检察机关3个集体、2名个人获全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专项行动成绩突出集体、个人。市检察院作为全省检察系统唯一代表在全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

服务提升城市法治能级。立足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一中心一基地”,全力争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同意在泸州设立酒类知识产权保护特色实验室。承办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指导行政检察、数字检察等全国重大活动3次,积极从检察角度提升泸州城市影响力、知名度。“12309检察智能服务终端”“同心圆·双保中心”正式入驻泸州市产法协同示范区,实现检察护企“一站式”办理。针对全市个别养老院暴力犯罪问题,开展调研、提出建议,促成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民政部制发加强养老机构管理的“十一号检察建议”。

二、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以高质效检察服务助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泸州篇章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服务泸州建设世界级优质白酒产业集群为重点,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护企万里行”活动,实地走访泸州老窖、郎酒等企业及驻外办事处,主动前往湖北、浙江、新疆等地的泸商企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推动解决相关法律问题45个,在办理某知名酒企员工职务侵占案中,帮助企业排查风险隐患,完善内控机制。依托“同心圆·双保中心”,深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9件65人,其中办理的侵犯某知名酒企注册商标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典型案例。扎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起诉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204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推进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清理,监督撤案的某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法治需求。扎实推进禁毒人民战争,起诉毒品犯罪142人,办理的“1·10”专案入选川渝检察禁毒协作优秀案例。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1名干警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人才库。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检护医安”专项监督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优秀特色“小专项”。合江县检察院开展网约车从业禁止专项监督,督促相关主管部门撤销或注销从业资格案入选全国行政检察典型案例。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78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22人。江阳区检察院针对汪某猥亵9岁女童仅被行政拘留15天,进行监督立案并提起公诉,汪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建成市级“纳爱”未成年人保护法治体验中心,联动7个区县检察院协同开展法治教育。加强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73件,其中办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71件,帮助追讨劳动报酬125万余元。

服务保障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立足职能筑牢生态保护防线,依法起诉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68人,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和治理恢复费用175万余元。1名干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表彰为全国“两打”专项行动表现突出个人。龙马潭区检察院督促整治长江上游船舶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川渝滇黔藏陕青七省市检察机关联合发布的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成功办理一起跨四川、河南等农业大省制售伪劣农药案,依法起诉7人,移送行政机关处罚3人。开展“检护粮仓”专项监督,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共同督促整改恢复耕地42.61亩。以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向128名受害方发放救助金96.5万元,帮助其摆脱生活困境。办理的肖某清等7人国家司法救助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的协同开展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三、坚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高质效检察办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召开法检联席会,会签《工作纪要》,会同公安机关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监督立案22件、撤案124件。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准逮捕636人、不起诉740人,对3402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围绕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引导侦查或自行补充侦查729次。严把法律适用关,改变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定性273件,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3件,已改判或发回重审9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与民盟泸州市委会、市司法局会签《“黄丝带·同心帮教”合作共建协议》,全面加强社区矫正监督。稳妥推进检察侦查工作,办理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做强民事检察。持续推进虚假诉讼检察监督,协同公安、法院监督虚假诉讼17件,涉案金额325万余元。扎实推进民事和解,打造“枫和”检察工作品牌,运用民事检察“和解五法”,促成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和解76件,涉及金额354万余元。加强与深圳、宁波等地检察机关跨区域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的张某金与慈溪市某门窗厂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支持起诉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民事支持起诉典型案例。与泸州军分区签订《关于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维护军属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与武警部队泸州支队签订《涉军属维权工作协作协议》,拓展军地检察协作范围,推进涉军维权工作规范化、长效化开展。

做实行政检察。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2件,提出监督意见10件。省检察院支持并向省法院提出抗诉1件。深化涉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府检联动、公开听证等方式化解90件。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专项监督,办理社保、住房等领域案件140件。叙永县检察院办理2起长达十余年跨国冒名顶替婚姻登记行政检察监督案,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对应受行政处罚的刑事被不起诉人,提出检察意见412人,其中行政主管机关已作出行政处罚276人。泸县检察院与华东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5所高校,共建全省首个府检联动研究基地,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以可诉性促进提升公益诉讼办案的精准性、规范性,提起公益诉讼58件。常态化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办案47件。深化国防和军事利益保护,与西部战区第一军事检察院、成都军事检察院联合开展涉军领域公益诉讼“小专项”活动,办理的督促整治泸州云龙机场净空范围内鸽害侵扰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高质效案件。开展茶马古道文物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办理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0件。办理的督促保护罗沙贡米特有种质资源、长江文物保护等行政公益诉讼案被中央电视台12频道《热线关注》采播。

四、坚持自强自立、真抓实干,以高质效自身建设全力推进泸州检察接续发展

持之以恒提升队伍素能。始终把人才兴检作为立业之本,制定实施《泸州检察人才培养规划(2024—2026年)》《2024年“专业化”人才培养实施方案》,举办“同心圆·素能提升”大讲堂9期,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240余人次,在国家检察官学院等地开设检察官素能提升课堂4期,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能力显著提升。3名干警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人才库,44名干警入选省级专家人才库,4名干警获全省检察业务竞赛标兵、能手称号。

与时俱进推进数字检察。大力实施“科技支撑”工程,制定泸州检察“科技支撑”三年规划,全力构建“1+1+7”检察指挥体系,加快推进四川检察大数据泸州分中心建设。开展数字检察百日办案活动,推广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研发应用,运用模型发现监督线索1万余条,成案办理900余件。研发的“立案未处理”“行刑反向衔接全流程监督”等6个法律监督模型在全省、全国检察机关推广应用,其中3个法律监督模型在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模型竞赛中荣获一等奖。

坚持不懈夯实基层基础。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以争创全省“五强”建设优秀院、样板院为契机,连续四年在全市两级院同步实施机关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三化”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基层院建设共同进步、整体提升,3个区县检察院被评为全省“五强”基层院建设优秀院。龙马潭区和古蔺县党委政府专门出台文件,全力支持检察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现场会在泸县召开。

一年来,我们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就是支持理念,主动接受监督,改进检察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民事支持起诉等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协助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2件。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不规范经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泸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的立法建议。切实抓好地方性法规“四入”工作,适用泸州市地方性法规办理案件27件。深化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办理案件20件。积极参与“四官一员”进家入站活动。古蔺县检察院依托人大代表家(站),打造家事检察工作室,积极参与基层治理。成立以来,3件人大代表线索转化为检察监督案件,其中办理的朱某远与覃某利扶养纠纷支持起诉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件。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全市检察机关向同级政协通报工作14次,邀请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全市检察长会、参与案件听证等工作230余人次,高质量办理政协委员提案5件。针对政协委员提案反映洞窝水电站文物保护单位常态化保护缺位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保护我国第一座自主设计建造并沿用至今的“百年电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举办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44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764人次。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获得市级以上表彰表扬193项,其中国家级、省级101项。37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典型(优秀)案例,同比上升164%。我们深知,泸州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得益于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有不足:一是新时代检察司法理念还需不断更新,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二是“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还要进一步推进,监督能力、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还需持续强化,检察人员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专业素能有待加强。这些问题,我们一定紧盯不放、重点解决。

 

2025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5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不断创造新的更优检察实绩,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是始终把稳方向,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统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部署,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持续擦亮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切实做到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更加自觉在党的绝对领导下推进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始终对标大局,以更优履职深化服务保障。牢牢把握泸州建设世界级优质白酒产业集群、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区域医药健康中心等重点任务,做到市委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严厉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犯罪,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依法严惩各类严重暴力犯罪。主动融入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丰富“检察护企”举措。持续做实检察为民,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推进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加强司法救助、支持起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工作。

三是始终聚焦办案,以更实举措加强法律监督。全面推进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巩固深化“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基本格局,刑事检察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监督;民事检察提升监督质效,实现有效监督;行政检察重点加强行政诉讼监督,稳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公益诉讼检察以可诉性持续提升办案精准性和规范性。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以全国标杆、样板的要求加快建设“一中心一基地”。

四是始终固本强基,以更大力度抓好自身建设。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大力实施“人才支撑”工程。加快推进“科技支撑”工程,赋能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深化全面从严治检,持续纠治“四风”,从严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检察队伍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把基层检察院建设作为检察事业发展的战略性任务,持之以恒夯实基层基础。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感恩奋进、接续奋斗,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泸州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Copyright © www.lzsrd.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ICP备案:蜀ICP备14000080号-1 川公网安备51050202000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