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2025年“法治大讲堂”《监督法》专题讲座,邀请省人大法制委原副主任委员张力作题为《正确实施新监督法 有效开展人大监督工作——新<监督法>解读与运用》的专题辅导。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鞠丽主持并讲话。
监督法是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法律依据。去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决定》,对《监督法》作出修正完善。讲座中,张力从新《监督法》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夯实人大监督的原则、加强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扩大人大监督的法定范围、完善人大监督的形式机制等方面,对新《监督法》作了系统解读和详细辅导,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和操作性。
会议指出,要在抓学习中吃透内涵要义。学习宣传贯彻新《监督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要进一步把新《监督法》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努力提高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实效,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和司法公正。要在抓监督中努力提升质效。准确把握新《监督法》“为什么改”“改了什么”,在落实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中把新《监督法》执行落实到位,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寓支持于监督、在监督中支持,共同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要在抓贯彻中坚持守正创新。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以贯彻新《监督法》为契机,注重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相结合、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跟踪监督相结合,进一步规范监督工作程序、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一府一委两院”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共同推动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平、宋勇等参加讲座。